村民委员会自治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包括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度和企事业单位中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居)民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村(居)民委员会,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企事业单位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在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上发挥积极作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通过这些具体制度,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以实现对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了基层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培养了基层群众的民主习惯,使“微治理”更有活力、更有效率,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村民委员会制度、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探索和发展都经过了或长或短的历史时期,并在改革开放后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体系,在实践中表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覆盖主体的广泛性、直接性。当代中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已将绝大多数人口纳入基层民主的体系之中,切实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同时,基层群众自治内容多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其制度设计也保证了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鼓励群众直接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管理,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二是建立过程的主导性、渐进性。尽管人民群众参与了基层民主的实践探索,但制度体系的建立主要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中国共产党积极总结和回应群众对于基层民主的诉求,并在法治的框架体系内不断推进法律和制度建设。同时,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是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体制变革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其进程有着鲜明的渐进性特征,基层群众自治的活动是由局部推广至全国,基层群众自治的法律、法规、制度也是在探索中逐步发展、丰富和完善的。

三是发展方向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建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一个鲜明的特点是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程度显著提高。1982年宪法确认了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中民主管理机制的合法地位,随后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和规范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法律法规,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工会法等。除此之外,中央还颁发了一系列关于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文件,持续有力地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社区是基层基础,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为此,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核心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完善。

坚持党对基层群众自治的领导。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加强党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基层各类组织负责人,确保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群众在自治实践中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障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创新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建设,全面推进党务、村(居)务、厂务、财务公开,完善班子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深化基层协商民主。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保障基层职工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大力倡导协商精神和协商文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协商,聚焦职工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确保各类主体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协商活动有序进行,协商结果合法有效。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规范基层民主选举程序,加强候选人资格审查,防止黑恶势力进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一步推进民主管理,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加快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拓宽职工表达诉求渠道,做好民主参与、职工维权和服务职工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务实推进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整合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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