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父母不可以因子女改姓而拒绝给。根据相关规定,子女抚养费标准一般是月总收入或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但若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前述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且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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