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积极退赃的法律规定
1.职务侵占罪积极退赃是一个在法律上被认为具有积极意义的情节。尽管已经意识到错误并采取了退赃的行动,但犯罪带来的后果和造成的损失仍然存在。
2.在《中华人民国刑法》中,对于职务侵占罪积极退赃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第六十四条中。
二、刑法关于退赃的条文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三、积极退赃的法律效果
积极退赃的法律效果主要体现在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上。
1.虽然退赃并不能完全消除犯罪带来的后果和损失,但它表明了犯罪嫌疑人对于自己的错误有所认识并采取了积极的补救措施。
2.因此,在法律上,积极退赃通常会被视为一种悔罪表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具体来说,积极退赃可能会导致刑期的缩短、缓刑的适用或者罚金的减免等。
对于职务侵占罪,积极退赃不仅体现悔罪态度,还能在量刑上获得一定减轻。你是否还遇到过其他与退赃相关的法律问题?律飞侠始终在您身边,为您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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