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在继承了之后就不需要自己再买房了,当然继承人也有放弃继承的权利。那么,办理放弃财产继承声明公证需要哪些手续?法行时刻小编做了有关介绍,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放弃财产继承声明公证需要哪些手续?放弃房产继承声明书公证手续,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弃权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
4:声明书(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书当事人当场书写并签名)
5:复印件。
6:去世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其他注意事项:
1.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即:放弃房产继承公证的办理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自己去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2.弃权人应在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三、放弃房产遗产继承公证书可以撤销吗?根据我国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请求撤销是不允许的,但也存在两种情况可以撤销。
1、弃权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书中包含了违法的内容时可以撤销。
2、弃权人在遗产继承完成前或者正处在遗产纠纷诉讼中出现有后悔的情形,人院可以依据案情中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
第一,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如果当事人想就此声明进行公证,应该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根据《公证法》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办理放弃财产继承声明公证需要哪些手续?”的相关介绍,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时候必须要好好的想清楚,这是否真的值得自己放弃。在选择放弃房屋的遗产继承之前可以联系在线客服,找专业的律师给你讲解下利害,这里律师会为你解答任何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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