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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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规定的行为人作出的惩戒,行政处罚的方式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有些处罚是可以当场作出的。那么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律师解答:

1、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在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公民处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警告的,可以当场进行处罚。

2、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

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律师补充: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违法事实与证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何种行政处罚;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对于哪些情况下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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