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子女抚育费数额如何确定

问题解答:

了子女抚育费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子女生活地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上升至百分之五十。

依据: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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