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宅基地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通常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如果宅基地是在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建议参考:

在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归属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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