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拆迁维权获取最大利益
在拆迁过程中,为了获取最大利益,被拆迁人需要采取一系列策略。
1.了解并对比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至关重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因此,被拆迁人应充分考虑房屋位置、居住年限、用途等因素,以自身预估的补偿数额与政府给予的补偿进行比较。
2.被拆迁人应关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具体时间。
(1)在实际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可能在征收程序正式启动前便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2)然而,评估时点应以房屋征收公告之日为准。
(3)面对房价上涨的情况,评估时间的选择对补偿金额具有重要影响。
3.被拆迁人应对政府给出的评估报告及时提出异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1)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仍可以申请鉴定。
(2)被拆迁人应在收到评估报告的1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这是关键的法律期限。
(3)在此期间,被拆迁人可以咨询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复核、鉴定,以争取最大限度的补偿。
二、掌握征收补偿标准
在拆迁维权过程中,掌握征收补偿标准至关重要。被拆迁人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策文件,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以明确自己的权益。
同时,对比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了解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具体时间以及及时行使评估复核权等策略也有助于被拆迁人获取最大利益。
三、及时行使评估复核权
及时行使评估复核权是被拆迁人在拆迁维权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权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1.被拆迁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仍可以申请鉴定。
2.被拆迁人应在收到评估报告的1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维权的关键步骤。
在行使评估复核权时,被拆迁人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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