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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应当了解何为“小产权*”。
“小产权*”顾名思义就是产权不完整或者产权存在瑕疵的*屋,其大概可分为三大类:
1.由开发商的大产权分割出来的小产权*。此小产权*是针对开发商的产权来说的。
2.经济适用*等。这种产权*分类方式,是按*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就是大产权*,经济适用*就是小产权*。
3.由乡镇政府发放证书或者村委会发放证书的*屋。这种产权*分类方式是按照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依法发放产权证的叫做大产权*,国家不发放产权证由乡镇政府发放证书或者村委会发放证书的*屋叫做小产权*。
前两种情况在法律层面是合法的,只要缴纳出让金交足购*款办理相关手续,其*屋产权是明确的,可以用来买卖以及转让。
第三种情况下,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发放的产权证明是无效的,在法律层面上存在效力瑕疵。这类*屋是无法办理转让、买卖等相关活动的。作为小产权*使用者,我们也缴纳了购*款,签了买卖协议,当*屋遭遇违建强拆或者征迁的时候,我们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呢?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划司副司长郑振源认为,未来对小产权*的主要处理,无非就是转正和拆除两种措施。
这意味着,那些符合一定条件的小产权*,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缴纳相关税费,纳入到国家廉租*、公租*、经济适用*等保障用*系列。这些“转正”后的小产权*遇到征收拆迁时,就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土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征收补偿。
而那些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小产权*”,则没有那么幸运了。这些*屋很可能被认定为违建,被政府强制拆除。不过,倘若政府强制拆除*屋的程序存在问题,我们也可以以非法拆迁为由要求政府对我们进行赔偿。
2020年9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黄晓丽律师接到石家庄正定某村张先生的电话,其言语颤抖地说,自己住了8年的楼*现在面临拆迁,黄晓丽律师赶赴现场后发现,张某的*屋是2012年正定景区建设时,作为搬迁补助*而由正定县某镇政府出资建设的“新民居工程”,但其并未经过合法的征地审批流程,只有镇政府同意建设的红头文件,由村集体出资建设。这意味着,张先生并未拥有其合法*屋所有权证明,但作为本村村民,在其原宅基地遭征收后,倘若现在其*屋作为违法建筑被拆迁,那么张先生将颠沛流离、居无定所。
接到委托后,黄晓丽律师即刻对限期拆除通知书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申请中,黄晓丽律师对张先生*屋的历史性原因及特殊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在黄晓丽律师的协助谈判下,镇政府同意在本村分配给张先生一块150平米的宅基地外,再额外补助30万元的建*补助。
在广大农村地区,村委会以及乡镇政府以“新民居”等名义构建小产权*的现象十分常见。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通过正规渠道签订合同买了这种*子,结果却为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的违法征地审批行为买单,显然是不公平的。
在明律师认为,针对此类小产权*纠纷,一定要就事论事,结合实际和历史原因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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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地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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