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仲裁裁决的效力会怎样?

导读: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仲裁裁决自始无效。补充知识:怎样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七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不超过当地月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仲裁裁决自始无效。

补充知识:怎样撤销仲裁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七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效力。今天我们来分析下终局裁决的问题。

终局裁决是不是就不能在走法律程序呢非也,上述规定仅适用用人单位一方,也仅适用第四十七条所例举的案件。劳动者如果不服,那么还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的。

那么单位是不是就不能在维权了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所在地的中级人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有:

1.适用范围:仅适用用人单位一方;仅适用第四十七条所例举的案件。

2.诉讼时效: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而非十五日。

3.受理法院: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而非基层人民法院。

4.文书形式:不是起诉状,而是撤销裁决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分属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莫将委员会列为被申请人。

拼多多改销量来源链接:http://abai123.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765C2pQUQJWDF0.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48个具体理由,劳动仲裁裁决过了撤销期限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审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在我国的仲裁的程序性规定中,如果是我国的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仲裁裁决之后,此时当事人如果是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话,是可以进行救济的。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审查期限是多久? 2

    2024-12-11 03:58:53
    45 0
  • 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仲裁案受理到裁决规定时间

    有下面提到的这几种情况,仲裁裁决是可以撤销的,首先在仲裁过程中没有仲裁协议,其次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不合法的,第三仲裁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最后对方当事人隐瞒证据,影响仲裁公正。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仲裁裁决的撤销情形有什么? 2、劳动仲裁

    2024-12-11 03:19:00
    62 0
  • 怎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法院撤销的做法是当事人在六个月内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关于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该怎么做的问题,下面由律师工作站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怎样申

    2024-12-11 03:19:00
    46 0
  • 仲裁判决后怎么申请强制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程序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存在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情况;存在仲裁庭组成违反相关法律程序的情况;存在仲裁裁决适用的法律依据有错误的情况,经裁决合议庭同意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合议庭的规定有什么? 2、一般仲

    2024-12-11 03:19:00
    54 0
  • 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的救济途径,仲裁裁决错误已经执行了怎么办

    根据规定,关于仲裁裁决执行法院受理错误,法律也规定了救济途径。对于已经生效的裁决书,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如果生效商事仲裁裁决被证明错误,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仲裁裁决执行

    2024-12-11 03:19:00
    48 0
  • 对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如何处理

    问题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

    2024-12-11 03:17:52
    42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