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后继续驾驶机动车的;
3、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4、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5、使用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7、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8、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 70 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9、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建议参考:
1、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是合法驾驶机动车的前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还会面临法律责任。
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或者注销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考取驾驶证,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
3、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规定使用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 90 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5、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6、年龄在 70 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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