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公司缴纳的方式: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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