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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