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保证人吗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保证人吗的观点吧。

现实生活中,在签订债务合同的时候经常需要一个第三人来当担保人,但是总会发现一些无法预料的事,导致其结果偏离预想。对应到合同中,就是可能会有发生债权转让的情况,当然,债的内容是不变的。那进行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保证人吗?下面大家就一起来看一下。


就债权转让交易本身而言,《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是,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还有,区别于《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增加了债权转让通知保证人的规定,即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读到这条的时候,可能有人会问,既然已经规定了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为什么还会有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的规定。主要原因是保证人不能随时了解债权人是否转让了保证责任,存在因原债权人的道德风险损害保证人权利的可能。


依据上述《民法典》的规定,在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受让人应当督促出让人将债权转让的情况通知保证人。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保证人吗,希望对大家的疑问有所帮助,如果对这方面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来进行详细解答。


对于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保证人吗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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