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走因为躲避海关关税,无法取得合法的上牌资格,但是由于价格比市面新车售价便宜50%-70%,诱惑力巨大,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去购买无法上牌的走私车。那么购私车怎么负刑事责任呢?律师工作站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购买走私车怎么负刑事责任
视频内容
购买走私车负刑事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当事人不知道车辆为走私车而购买的不负刑事责任。在境内购买时查验过相关进口手续,且出卖人也提供相关进口手续,购车人认为该手续是合法有效而购买的,不能认定购车人走私;
2、购买人怀疑是走私车,仍然购买的。在境内购买时查验过相关进口手续,而出卖人不能提供相关进口手续,购车人明知该车有风险而购买,但并不知道该车是否为走私车的,虽不能认定购车人走私,但因所购汽车无合法证明,应当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予以没收。所有的损失都由购车人自己承担;
3、共同走私车辆或者明知是走私车而直接向走私分子购买。单独或与走私分子共同赴境外订购车辆之后再委托走私 www.baihuawen.cn 分子将车辆走私进境的,或者明知车辆是走私进口,车牌照是套牌或伪造,而在境内直接向走私分子购买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即可认定走私,偷逃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对购车人可以以走私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走私行为论处,依照本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公安机关、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查处走私汽车、摩托车案件,对查获的走私车辆和无进口证明的车辆一律没收,由地市级(含)以上公安机关或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没收手续,并签发全国统一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没收的车辆必须送到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统一销售,没收证明书随车交给销售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凭销售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发票和没收证明书,办理核发牌证手续。
买卖走私车依法怎么处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买卖走私车辆,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偷逃应缴税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偷逃应缴税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的;
(三)为实施走私犯罪,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走私的;
(五)聚众阻挠缉私的。
买走私车有什么后果
法律常识:
买走私车涉嫌犯罪,数额较大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以走私罪论处的间接走私行为】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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