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对法人有以下限制:
1、公司分立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2、分立后的人应当对分立前的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分立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法人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关于公司分立对法人有什么限制的问题,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分立对法人有什么限制吗
1、公司分立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2、分立后的公司法人应当对分立前的连带责任;
3、公司分立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法人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4、依据: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 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合并、分立是怎么回事,法人合并、分立后的权利义务有何变化
法人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的法人,或者一个或多个法人并到一个现存的法人中去,或者将某个法人分成若干部分,并入其他的企业法人。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将现有的一个或几个法人分出一个部分组成新的法人。在第一种情况下,被分立法人的主体资格消灭,产生出几个新的法人。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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