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劳动法》孕妇辞退赔偿规定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若违法解除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若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不支付赔偿。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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