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违反该规定的,将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南宁,对于违反交通法 63 条的行为,执法部门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并结合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处罚金额。
建议参考:
1、遵守交通规则:行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定,尊重交通信号,走人行道或过街设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提高安全意识:行人在道路上应保持警觉,注意观察周围交通状况,避免做出危险行为。
3、尊重执法人员:如果被执法人员查处违反交通法 63 条的行为,应积极配合,了解处罚的依据和程序,并按照要求进行处理。
4、了解当地法规:不同地区的交通法规可能存在差异,建议行人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具体规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仅供参考,具体处罚标准请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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