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能否作为赠与合同条件

一、

婚姻能否作为赠与合同条件

  1.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的基本原则,因此,约婚或者离婚作为赠与条件的,赠与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是无效的。

  2.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因此,任何以结婚或离婚为条件的赠与合同,都将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从而无效。

二、

赠与合同的效力

  1.赠与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

  2.如果赠与合同以结婚或离婚为条件,那么该合同将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被视为无效。

  3.无效的赠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三、

附条件合同的法律规定

  1.附条件合同,指合同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合同。

  2.在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包括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合法的,以及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3.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因此,在附条件合同中,条件的选择和设定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该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视为无效。

  赠与合同虽然具有任意性,但必须以合法为前提。在签订合同时,务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陷入法律纠纷。如有任何疑问,不妨在律飞侠上寻求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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