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解聘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规定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公司违反规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关于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解聘规定有什么的问题,下面法务时刻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解聘规定有什么
1、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解聘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规定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公司违反规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解聘原则有哪些
1.以事实为依据。
解聘人员要有理由,那种随便处置员工的企业永远得不到全心全意为企业着想的员工。只有以事实为依据,才能使被辞退员工心服口服,其他的员工也不会受到影响。
2.体面。
现代化的今天,是一个双赢的时代,在辞退员工时,也应充分考虑被辞退员工的体面,减少因被辞退而给其带来的不快,同时也减少了对企业潜在的威胁。
3.坚决。
勇敢地表达企业的立场,不要拐弯抹角。
4.迅速
辞退决定一旦做出,就应坚决实施。
最忌讳信息已传出,但人力资源部门却无相应行动,尤其是对待有不轨行为的员工,速度是越快越好,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914C2pSVQRRDVE.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