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农村离婚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那么农村离婚土地纠纷法律咨询又会给各位网友带来什么严重的问题呢?今天就由小编花花带着大家来一探究竟吧。

农村女方离婚了分割土地视情况而定。

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

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

则女方有权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

离婚时要求分割的,亦应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承包土地所在地是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进行土地承包责任田划分的,不管离婚当事人是否属同一经济组织,则迁入的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院不予支持。

一方结婚后户口迁入的,落户所在村的村集体按“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用集体的预留地、开垦地、他人交回的承包地增补给该户承包土地面积的,原则上增补部分归婚迁一方,但有该承包户其他成员的份额的,要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 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 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既要处理男女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关系,也要处理他们的财产关系。

对夫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问题作出裁判并不会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离婚案件中的承包地纠纷,是离婚双方当事人对共同使用、经营的家庭承包地要求划分份额,分割使用。

其主体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标的是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的承包地。

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承包方已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法律分析:只要土地确权证上有女方的名、虽离婚、但土地使用权、仍归女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女方离婚了分割土地视情况而定。

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

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

则女方有权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

离婚时要求分割的,亦应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承包土地所在地是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进行土地承包责任田划分的,不管离婚当事人是否属同一经济组织,则迁入的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院不予支持。

一方结婚后户口迁入的,落户所在村的村集体按“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用集体的预留地、开垦地、他人交回的承包地增补给该户承包土地面积的,原则上增补部分归婚迁一方,但有该承包户其他成员的份额的,要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 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 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既要处理男女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关系,也要处理他们的财产关系。

对夫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问题作出裁判并不会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离婚案件中的承包地纠纷,是离婚双方当事人对共同使用、经营的家庭承包地要求划分份额,分割使用。

其主体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标的是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的承包地。

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承包方已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法律分析:只要土地确权证上有女方的名、虽离婚、但土地使用权、仍归女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离婚土地纠纷法律咨询的相关讲解,遇到法律问题不去面对,咨询专业的律师,最终所带来的困扰是难以逆转的。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法律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916C2pXUgdcAFE.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1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1日

相关推荐

  • 法律咨询服务电话有没有。。很急。。。

    一、有没有。。。。。 问问不让发。你发你Q我加吧。 本地法律援助热线12348。 二、请问,员工上班24小时,有哪些法律保障 根据等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星期的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过部分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 三、有24小时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吗? 尊敬的用户,您好。 希望下面的

    2024-12-11 04:04:17
    59 0
  • 2024武侯离婚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本月以来我们为大家剖析讲解最多的问题就是有关武侯离婚纠纷律师法律咨询基本介绍,可见为此困惑的不仅您一人,那么,白白今天要为大家分享的内容依旧专业和全面,也希望本篇文章能给您带去帮助。 律师代理离婚案收费标准是多少?律师代理离婚案收费标准在未统一规定,要根据案

    2024-12-11 03:55:40
    63 0
  • 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是多少?

    一、是多少? 12351 二、我法律援助电话多少? 你好,你可以拨打法律援助电话12348。 三、法律咨询热线电话号码多少 法律咨询可以 打1 2 3 4 8 四、法律援助热线多少? 电话是12348 法律援助中心 五、河南新乡有法律援助吗? 可以在户籍地司法局申请,或者每个法院的一楼立案

    2024-12-11 03:38:26
    309 0
  • 哪里有免费的法律咨询?

    一、哪里有免费的? 如果在网上咨询就在百度知道吧,这里是免费的; 如果是对面咨询可以去所在地的司法局的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还有就是各级的司法局(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些都是免费服务的,但有的也取得了合法的收费许可也是可以收取适当的咨询费的。但据我了解,多

    2024-12-11 03:38:26
    45 0
  • 什么是劳动人事法律咨询?

    一、什么是? 劳动人事法律咨询是指设立的咨询服务部门 二、什么是劳动人事法律咨询? 劳动人事法律咨询是指设立的咨询服务部门 三、劳动法免费电话 打12333咨询,这是全国劳动保障的公益电稿绝芹话。或者打114,转法律援助办公室,免费的,不过通信费还是要付的。劳动法是调

    2024-12-11 03:38:25
    291 0
  • 免费法律援助律师怎么找(寻求免费法律咨询条件)

    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债权纠纷、欠薪纠纷、、、消费纠纷、低保纠纷等等,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然而决定打官司了,又害怕高额的律师费承担不了,不请不请律师的话又怕输了官司,怎么办?今天就跟大家分享3个打官司时的小妙招 1、记住12348 12348服务热线是由政府设

    2024-12-11 03:38:18
    48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