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哪些算分居

起诉时,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的属于分居。我国规定,经人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哪些算分居的问题,下面法行时刻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二、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关系,必须办理,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学习进修等均不符合这项规定,即使分居两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为依据,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4、分居满两年后,对方仍然不同意离婚的,但是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同时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即使对方坚持不肯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5、在没有分居事实,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分居只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必须。没有分居事实,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同样可以判决离婚。

6、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对双方争取孩子有什么意义上,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也应当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分居期间孩子由谁抚养,对抚养孩子一方争取有很大帮助,对不抚养孩子一方争取抚养权非常不利。

可能夫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分居,但从法律角度来讲,分居离婚的原因只能是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的,如果是因为学习或者工作而分居的话,这是不满足分居离婚条件的。自然起诉到法院,最终也是不会准许夫妻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行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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