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里申请工伤认定书
1.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统筹地区的设定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
2.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而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
3.但需要注意的是,直辖市虽然实行省级统筹,但其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
二、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若属于特定情况,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只有当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才会受理。
三、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主要有三类:
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雇主责任原则,单位在工伤认定方面承担首要责任。单位需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下可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申请时间。
2.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有权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即使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
3.工会组织: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工会有义务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你还有其他关于工伤认定的问题吗?欢迎在律飞侠上提问,我们会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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