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要准备哪些证据

需要证明自身相较于对方具有更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条件并拿出相关证据,如: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3、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4、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我们办理的案件中,夫妻双方为了孩子的问题争论的情况数不胜数,夫妻双方都希望孩子能与自己一方生活,在实践中一方为了实现争得孩子的抚养权,愿意不惜一切代价,那么在中,想争取,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

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3、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8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4、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9baC2pQUQRVBVA.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怎么办(抚养权归属判定条件)

    案件中遇到最多的纠纷就是孩子,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争取,孩子抚养权也是离婚案件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我常说的一句话,离婚案件中,钱没了可以再争,抚养权没了想要变更就很难了。也经常有同事、朋友向我咨询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方面的证

    2024-12-11 04:05:00
    53 0
  • 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怎么样才能争取的 视频内容 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争取: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包括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

    2024-12-11 04:02:28
    52 0
  • 怎么明确抚养权归谁

    问题解答: 明确归属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夫妻可以协商确认。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不足两周岁的,一般归属母亲,已满来两周岁的,由人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判决抚养权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4-12-11 04:01:27
    58 0
  • 上海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1、协议处理,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2、子女不足两周岁,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1、协议

    2024-12-11 04:00:58
    63 0
  • 离婚后可以起诉抚养权吗?

    后是可以起诉的,夫妻离婚之后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抚养权的认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不能协商确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一、离婚后可以起诉抚养权吗? 可以。夫妻离婚后,就子女抚养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

    2024-12-11 03:59:16
    52 0
  • 离婚起诉书范文孩子抚养权精选9篇

    摘要:月,被告又动手打过原告一次。婚后几年间,被告经常找各种借口与原告吵闹,有时甚至会深夜两三点将原告从熟睡中拉起来吵闹。几年来,原告一直在提心吊胆中度过,原告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2、原被告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已经破裂(1)________

    2024-12-11 03:41:08
    50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