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以下纠纷不能人民调解: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纠纷;
(2)关系、身份关系确认纠纷;
(3)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纠纷。
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
第一百四十三条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9eaC2pQUAJdDFw.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