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规定请求驰名。未在我国和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什么?法务时刻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未在我国和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什么
从两个方面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做出明确规定,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和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有所不同。
一是,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也就是说,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只保护其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和使用的权利。如某一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用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容易导致混淆的,则对该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但是,如果使用该申请注册的商标的商品和服务与使用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不相同或不相类似,不容易导致混淆的,则不禁止其注册和使用。二是,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也就是说,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和使用,也禁止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和使用,体现了我国商标法侧重保护注册商标的原则。规定符合《保护工业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协议》的规定,对强化和完善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如果需要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务时刻进行,法务时刻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a4fC2pWUQlTAVY.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