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发生家庭暴力可以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人院审理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认定存在家暴行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时,双方应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户口本、身份证、证、、一寸免冠近照。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度过冷静期后的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起诉离婚时,一方可以向辖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发送立案通知书,要求其缴纳诉讼费。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认定存在家暴行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发生家庭暴力的相应证据等,请求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夫妻一方经常施加暴力于另一方,是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
“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家庭暴力不限于夫妻之间,一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如老人、孩子实施的家庭暴力,对方不理解不原谅,亦可认为感情受到伤害。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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