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智力残疾,房子竟被弟弟私自卖了!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

男子智力残疾

房子竟被弟弟私自卖了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


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以民事支持起诉为主题的第三十一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案例聚焦特殊群体起诉难问题,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中“李某滨与李某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支持起诉案”引人关注。

李某滨是三级智力残疾,日常生活由弟弟李某峰照料。2017年1月,李某峰以李某滨监护人身份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登记在李某滨名下并实际为其所有的一套房屋以130万元价款出售,并将售房款转入自己账户内。2018年12月,李某峰因肝脏疾病住院治疗,130万元售房款用于支付其肝脏移植手术费用。2018年12月24日,李某峰与妻子杨某敏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天津市河西区的房产、所有存款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杨某敏所有。2019年7月,李某峰病逝。2019年10月,李某峰之女李某将李某峰银行账户内204519.33元返还给李某滨、李某峰姐姐李某光,剩余售房款未返还。

2020年1月,姐姐李某光成为李某滨的法定监护人。后李某光向李某峰前妻杨某敏、女儿李某追索未返还的售房款未果。2020年1月21日,李某滨向河西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杨某敏、李某赔偿损失,但因其不了解情况,无法向法院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

李某滨以其系智力残疾人,无法收集法院受理案件所需证据为由,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河西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审查后予以受理。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滨系三级智力残疾人,属于特殊群体,系支持起诉对象。李某滨名下房产被监护人李某峰售出后,售房款被李某峰私自挪用,李某滨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获得救济,是民事诉讼适格主体。本案有明确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法定起诉受理条件。

2020年1月22日,李某滨监护人李某光作为法定代理人再次向河西区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河西区检察院同日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2020年1月22日,河西区法院受理李某滨的起诉。2020年10月21日,河西区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法院认定,李某峰将李某滨名下房产出售并将售房款130万元私自挪用,其行为构成侵权,造成被监护人李某滨财产损失1095480.67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杨某敏与李某峰原为夫妻关系,于2018年12月24日协议离婚,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天津市河西区的房产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杨某敏所有,住院治疗费使用出售李某滨房产所得房款支付,属于恶意串通侵害他人财产。杨某敏是侵权行为的受益人,应在受益的财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据此,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杨某敏以天津市河西区房产市场价值1/2份额为限承担赔偿李某滨1095480.67元的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滨已于2020年12月17日收到判决确定给付的全部款项。

这是12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布的民事支持起诉指导性案例之一。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是人民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检察机关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制度,为寻求诉讼救济的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法律帮助。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强调,支持起诉不是“替代”起诉。与履行公诉职能不同,民事支持起诉一般以当事人申请为主;检察机关协助当事人围绕法定起诉条件收集证据,而非仅收集对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除具有重大社会意义或者法律意义的案件外,检察机关一般不出席法庭,出庭时可以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但不参与举证、质证等其他庭审活动。当事人享有完整的诉讼权利,可以自由处分。当事人撤回起诉的,支持起诉程序自行终结,检察机关无需撤回支持起诉意见。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要义是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起诉,特别是支持特殊群体能够通过行使诉权获得救济,保障双方当事人诉权实质平等。该案例的当事人涉及智力残疾人特殊群体,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者不敢独立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体现了对特殊群体权益的保障,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冯小光说。

据悉,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8510件,支持起诉15419件;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2546件,支持起诉24355件。2021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1966件,同比上升87.9%;支持起诉29303件,同比上升70.1%。

来源:光明日报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a95C2pRUghRBFI.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最高检会同民政部、中国残联发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以高质效行政检察监督做好“春天的事业”9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包括谢某胜诉山东省青岛市某区自然资源局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检察监督案、蔡某文诉黑龙江省大庆市某区某村委会行

    2024-12-11 03:53:04
    51 0
  • 最高法院最高检解释:挪用公款刑事案件相关问题

    导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包括了对挪用公款罪的具体规定和量刑标准。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这些内容,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 一、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2024-12-11 02:39:48
    57 0
  • 最高检国家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一、最高检国家赔偿的

    2024-12-11 01:53:45
    44 0
  • 最高检国家赔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一、最高检国家赔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

    2024-12-11 00:55:09
    44 0
  • 最高检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是多少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一、最高检公布国家赔

    2024-12-10 23:11:26
    40 0
  • 2023国家赔偿标准最高检的规定是什么?

    2019国家赔偿标准最高检公布了自2019年5月15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标准为每日315.94元。并且,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一、国家赔偿标准最高检的规定什么? 最高

    2024-12-10 21:11:42
    41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