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用工单位不可以无故辞退孕妇。用工单位是在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无权解除,若用工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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