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的情形和步骤有哪些
1、公司解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一些清算文件文件;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清算工作完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制作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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