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有规定,如果劳动者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可以向用工单位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趁早选择一个自己的满意的工作岗位。那么员工辞职需提前多久提出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辞职需提前多久提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在正式录用后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情况存在,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你要承担。支付相应用人单位损失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不配合的,你可以申请。
二、员工主动离职必须30天前提出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
三、劳动者辞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
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想要离职前应当要一个月前通知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以上就是法务时刻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员工辞职需提前多久提出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务时刻,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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