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 是什么意思

免职和撤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两者的性质不同,撤职是行政处分,而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无惩戒性质。两者的条件不同,针对违法记录情节较为严重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后果的公务人员,可给予撤职;具体内容下面跟律师工作站小编一起来看看。

被免职的官员会怎样

法律常识:

被免职的官员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原职务或者与原职务相当的岗位。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职并不是一种处分形式,而是一种组织处理方式免去某人所担任职务的行为;免职后级别、工资待遇、福利并不会有任何变化,完全可以平调到同级别岗位,甚至在以后还有可能再行任用。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免职的;

(四)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

(五)辞职或者调出的;

(六)非组织选派,个人申请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七)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

(八)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什么叫提名免职

法律常识:

提名免职是一个政治概念,指的是计划免职,尚未实施的情况,免职不是开除。由人大选举产生的政府官员,只能由人大来罢免职务,党委和政府只有提名免职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撤职和免职的区别是什么?

一、撤职和免职的区别是什么?

免职和撤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性质不同,撤职是行政处分,而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无惩戒性质。

2、两者的条件不同,针对违法记录情节较为严重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后果的公务人员,可给予撤职;

而免职处理可以是免去现任职务,或者是职务自行免去。

3、两者导致的后果不同,撤职导致的影响有:

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任对应的级别和工资;

如果是行政撤职期满解除之后,不视为恢复原有的职务、或原职级,但如果之后因表现良好职务晋升,对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则不会受原行政撤职处分的影响。

而免职,一般是不影响级别和工作的;

职务自行免除,级别和工资会受到一定的要影响,有的还会失去公职和工作。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

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四十条

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二、撤职属于什么处分

撤职属于行政处分。行政撤职处分是指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违反行政纪律,需要承担行政纪律责任的公务员的一种行政处分。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在受撤职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和级别,并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三、撤销处分应符合什么条件

撤销处分的条件:

1、处分期满;

2、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即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能够改正错误;

3、没有在处分期间发生违纪行为。

处分解除后,受处分的公务员的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不再受到此次处分的影响,其权利、义务与未受处分公务员没有任何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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