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管辖权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合同产生纠纷时,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一方是外国人或者外国公司的,是属于涉外纠纷,那么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如何确定管辖权?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管辖权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等合同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如何解决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指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和程序法。”

据此,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与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行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断其效力。对于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条款的效力,应当依据法院地法进行判断,与准据法所属国的法律规定无关。并且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问题,仍应当坚持书面形式和实际联系原则。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等合同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务时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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