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婚前贷款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建议参考:
1、在婚前购房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的归属,并签订相关协议。
2、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3、在签订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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