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

夫妻离婚,最关心的想必是财产的分割吧?财产又分夫妻共同财产跟个人财产。法律都怎么定义这两者,又怎么分配这两者呢?这篇文章为您解答。

1.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民法典》中有说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这些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一方在结婚期间买了房子,另一方即便是没有出资购买,这个房子对方也应有一半。

2.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可分割的,但是夫妻的个人财产无法分配,只归个体独有。《民法典》规定,这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以看到除婚前财产之外,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如果不想自己的遗产被女婿/儿媳分走,需要在遗嘱当中加上一句话“我名下的XX套房产由我的儿子/女儿XXX继承,与其配偶无关”。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但其中并不包括名包、名表、首饰等贵重物品,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上述奢侈品,离婚时同样需要进行分割,但大多数情况是由双方协商实际由使用者向另一方支付对应费用。

上述就是法律上规定的分配夫妻共同财产跟个人财产的解释,当然如果一方没有收入,比如家庭主妇,这个家只有老公一人赚到钱的,这种情况家庭主妇也是有权分老公一半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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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地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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