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对于,国家会发放一定数额的抚恤金。如果伤残军人退伍后想要创业的,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那么,伤残军人贷款有优惠吗?今天,律师工作站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伤残军人贷款可以吗
法律常识:
伤残军人是可以贷款的,只要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就可以。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伤残军人贷款有优惠吗
残疾军人拿残疾军人证,配合退伍证能申请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可按规定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伍军人的政策
①办理工商执照等证件免费;
②2.3年内免收工商费和税收;
③提供小额贷款5万元,2年内免利息;
④荣立三等功者,县里奖励1000元支持创业,二等功者奖2000元,一等功者→www.lawyerzheng.net←奖3000元;
⑤从事建筑、娱乐、广告等行业不享受。
⑥农村户口复员军人也暂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相关知识:残疾军人优惠政策
残疾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可享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各项优待。
具体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待规定
第三十二条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财政对抚恤优待对象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第三十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第三十五条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第三十七条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部门规定。
第三十八条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伤残军人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律师解答:
伤残军人贷款,贷款全部免息。
法律常识:
伤残军人贷款,贷款全部免息。
伤残军人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这个贷款是财政全额贴息的,也就是免息贷款。
国家将你贷款的利息用补贴形式支付给银行,你不用付利息,但要承担违约责任,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
法律依据:
《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第八条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充分发挥地方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则,积极探索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的新模式。
对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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