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一、死刑立即执行相关规定?

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不可逆转的刑罚方式,死刑的执行更加要谨慎。在司法实践中死刑的执行也是慎之又慎的,但是也有些死刑是立即执行的。

1.高级人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4.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缓的,则同时为核准程序,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我国的死刑方式都有什么

我国的死刑方式都有:枪决、注射等。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三、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间是多久

法务时刻提醒您,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左右,案件复杂的话可能会时间长一点。据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死刑复核程序并没有期限的明确规定。

苏州公司注册来源链接:http://www.0512cw.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ca6C2pSXQJXB1E.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判决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缓刑是我国《刑法》执行罚中死刑的另一个分类,还有一个分类是死刑立即执行。符合死刑缓期两年的人可以有两年的缓刑时间,相比死刑立即执行而言,死刑缓刑两年对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包容度。那么,死刑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呢?其相关规定是什么?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2024-12-11 04:02:28
    54 0
  • 死刑复核是哪个法院受理(死刑复核执行程序)

    2021年12月30日,最高人院、司法部印发《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援助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

    2024-12-11 03:38:34
    51 0
  •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重新计算可以吗?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重新计算是可以的,一般都是在死刑缓刑期间故意犯罪了,对于已经经过的缓刑期间就会归零,期间是会从两年开始进行计算,但要求重新计算的,就需要报批最高的人院。 一、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重新计算可以吗?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重新计算是可以的,即在死刑缓期期间

    2024-12-11 03:38:22
    74 0
  • 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怀孕怎么处理,怀孕的犯人能不能判死刑

    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愿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人民法院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因此,要是女性在羁押时怀孕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是不能适用死刑的。 怀孕

    2024-12-11 03:20:53
    56 0
  • 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死刑吗

    一、基层人院可以执行死刑吗 不执行,死刑的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

    2024-12-11 03:18:57
    54 0
  • 死刑枪决时子弹还要收费?第一枪打歪了怎么办?

    之前给大家介绍了死刑的一些内容,在我们国家执行死刑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注射死刑,一种是枪决死刑,通俗讲就是枪毙。之前关于注射死刑已经详细地介绍过,今天咱们就来说说枪决死刑。枪毙指用枪处决,是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枪毙刑法的出现是在枪支的出现以后才出现的,如

    2024-12-11 02:56:54
    54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