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经济补偿与赔偿金该如何计算和支付?的观点吧。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4.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较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5.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6.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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