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受理证补办申请的条件是:双方已经进行了登记,遗失或者损毁的;的,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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