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吗

在我国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未婚同居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就形成了事实的婚姻关系,而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那么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

网友咨询:

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吗

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这足以说明,司法解释肯定了事实婚姻仍可构成重婚。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

3、与配偶和他人均没有登记结婚的,但是与配偶和他人先后存在事实婚姻关系;

4、明知对方存在上述情况,仍与对方登记结婚或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

律师补充: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deeC2pRXABcB1I.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重婚罪取证怎么办

    问题解答: 罪的取证如下: 1、收集证人证言,向重婚者居住附近的临近收集信息; 2、收集电子数据,拍录重婚者与第三者的视频或者照片; 3、收集书证,重婚者与第三者领取证的,该是证明重婚的直接证据。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侵犯的客

    2024-12-11 03:42:03
    48 0
  • 法院能起诉重婚罪吗

    问题解答: 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重婚犯罪可以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办理,可以由受害人自己到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受理。 对重婚犯罪管辖地的确定,可以是重婚行为发生地、被

    2024-12-11 03:42:03
    45 0
  • 法律怎么判处重婚罪

    问题解答: 对于罪,通常判处二年以下或者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婚罪是公诉和自诉相交叉的案件,既可以自

    2024-12-11 03:31:21
    51 0
  • 如何起诉小三重婚罪(起诉小三的法律程序)

    最近蓝方在文章里写了很多已婚男出轨小三的内容, 评论区很多人建议让原配们起诉出轨男和小三罪, 我不知道提这些建议的有没有好好地看一下“重婚罪”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今天蓝方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到底什么是重婚罪,婚外情到底算不算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24-12-11 03:30:37
    52 0
  • 一般重婚罪判几年2022

    罪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一般是指一方已经办理过登记并且在没有的情况下,又与其他人办理了手续。如果与他人长期同居,也可能会够成重婚罪。如果跟军人配偶涉嫌重婚的话,那么会以破坏军婚罪进行论处。 一、一般重婚罪判几年 重婚罪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

    2024-12-11 03:30:27
    40 0
  • 重婚罪追究双方还是单方?

    罪一般都是追究双方的责任,但是如果有一方在不知道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重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依然要承担责任。重婚罪是需要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重婚罪追究双方还是单方? 依据《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有可能对双方都判刑的,如果明知对方有

    2024-12-11 03:26:32
    48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