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套房,离婚时法官会判给谁呢?
离婚的时候如果只有一套房子,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然后两个人又都想要这套房子,协商解决不了。那么,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法官会怎么进行判决呢?
一般是分为四种情况;
一、看出资比例
房子婚前双方一起花钱买的,婚后一起还贷,比如对方出了70%的首.付,你只出了30%,法官大概率会判给对方,因为对方对这套房子的贡献程度更大!
二、看谁更有钱
是的,你没看错,就是看谁更有钱就判给谁!
因为这套房子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是一人一半的,比如说把房子判给A方的话,A就要把房子的一半价值,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B,作为补偿款!
是如果A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无法支付补偿款!但是B有经济能力,那么房子就会判给B,然后由B来支付给对方一半的补偿款!
即便A对法官说,以后可以把房子抵押了、卖了,用来支付给B补偿款,可这都是充满了不确定性!法官更相信确定性的事实!
三、看谁有还剩余贷款的能力
如果房子还有剩余的房贷没有还完,在离婚的时候房子判给谁,谁就要继续承担剩余的房贷!
比如:房子判给了A,但是A没有工作,无法承担剩余的房贷,但是B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还贷的能力,那么房子大概率就会判给B了。
四、看是不是学区房
学区房的话和小孩上学有关,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的经济条件都差不多,然后看孩子的抚养权归谁?那么为了孩子以后的教育环境,大概率房子也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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