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处理孩子抚养义务和探视权的关系的方式:一般由夫妻双方就子女探望等问题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裁判,相关文书生效,被执行人应履行相关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e20C2pQUQJcBFE.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