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摄制权的行为有哪些

在现代社会,随着电子行业的发展电影电视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他们极大的丰富了我们的精神娱乐生活, 让我们能够在快节奏高压力的现代社会稳定的生活下去, 所以理所当然拍摄电影也需要遵守相应权利义务的,那么侵犯摄制权的行为有哪些?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侵犯摄制权的行为

摄制是一种重要的演绎作品的行为,其产生的结果为视听作品。电影刚作为一种新的艺术形式出现时并不是先有剧本而后拍摄的。侵犯摄制权就是未经授权就把摄制的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行为。

影视业的产业化使得先有小说或剧本等文学作品,并由此派生出的专业创作人员形成了影视产业创作生产的惯有模式。摄制权也就成了相应文学作品,如电影文学剧本作者的一项重要的财利,对于著作权人实现其作品的经济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侵犯摄制权的行为有:

(1) 剽窃、抄袭他人作品;(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6)未经**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怎么进行认定

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主要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在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侵犯著作权出于破坏他人名誉等其他目的的,不构成本罪。

第二,注意违法所得数额和其他情节在区分罪与非罪中的作用。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主要标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选择性要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无需同时齐备。

同时,在区分罪与非罪的时候也应把握以下几点:

1 、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有无合法根据,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非法的重要标准。

2 、要注意掌握数额标准,正确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行为。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的重要标准。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没有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并不严重的,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规定当中,侵犯设置权实际上和侵犯著作权非常的类似,并且就连对其处理的方式也相同, 从根本上来说,两者都是侵犯了当事人对自己作品所拥有的利益, 而如果遇到情况比较复杂的,可以选择咨询律师,法务时刻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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