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劳动者自己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
1、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1)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6)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立即解除,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的同时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生肖婚配来源链接:https://www.xinganschool.cn/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e59C2pWUQNQDF0.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