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中一项重要的权利就是物权。物权的特点是它的种类和内容是由法律规定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物权法定”。
那么什么是物权呢?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三种。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怎么理解呢?
举个例子,小明有一台电脑,这台电脑是小明的动产,因为小明是这台电脑的所有权人,他可以占有、使用这台电脑,他可以将这台电脑租借给他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小明也可以将这台电脑出售给他人,这都是小明作为这台电脑所有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比如小明依法取得了某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小明就是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他享有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等权利。
担保物权顾名思义是主债权的担保,是为了保证主债权的实现,如果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也就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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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地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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