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法人不会坐牢。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坐牢的是个体。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清理属于民事方面的内容,通常不涉及刑事责任。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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