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两个当场是什么意思?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一、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条件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中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与当场执行处罚相关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只有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才可以当场作出,对于当场被责令支付罚款的情形,可以选择在被罚的时候,就直接将罚款支付给作出处罚决定的职员,也可以在限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完成罚款的缴纳义务。

当场行政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一、当场行政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当场行政处罚的标准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比较特殊,可以当场处罚200元以下。

二、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是什么?

1、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遵循的程序。采取简易程序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一,违法事实确凿;第二,处罚有法定依据;第三,适用的行政处罚类型限于警告和数额很少的罚款,即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执法人员采取简易程序做出处罚决定的,应遵循下列程序:(1)表明身份,即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简易程序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单独实施;(2)说明处罚理由,包括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3)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4)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5)制作笔录;(6)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7)备案;(8)执行。

2、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行政处罚决定都必须适用这一程序。

(1)调查和检查: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作出处罚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处罚决定的交付或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之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4)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属于行政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决定应该被撤销。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进行行政处罚的话,大多情况之下还是通过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来做出,当然也有一些是作出行政处罚,这些主要指的就是违法的事实确凿的法律依据,而且行政处罚的数额是比较小的,所以是可以当场作出的。

当场处罚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常识: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当场处罚程序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观点,发布者:【】

本文地址: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523it.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ec3C2pRUwJXBlY.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讲解)

    抢劫罪属于财产类犯罪,类型也多种多样,包括入室抢劫、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在公共工具上抢劫等等。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就可以构成本罪。具体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2024-12-11 03:58:07
    67 0
  • 入室抢劫杀人灭口犯法吗,抢劫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入室抢劫杀人灭口犯法吗,抢劫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入室抢劫杀人灭口犯法吗 入室抢劫

    2024-12-11 03:23:27
    48 0
  •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刑法抢劫罪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 2、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

    2024-12-11 03:23:26
    56 0
  •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说到抢劫,我觉得他们的目的就两种,生活压力太大,寻找刺激,缓解一下自己的精神,或者,自己没有经济来源,然而又极度缺钱,没有办法,才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他们的目的是不同得,那么他们的行为都算是抢劫吗?又有哪些呢?律师工作站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

    2024-12-11 03:23:26
    48 0
  • 简述抢劫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抢劫罪的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 2、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

    2024-12-11 03:23:26
    53 0
  • 抢劫地下赌场犯法吗?抢劫罪如何量刑?

    抢劫犯法吗?如何量刑? 抢劫是指不顾他人意愿,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夺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我们知道,抢劫罪十分严重,法律对抢劫罪的量刑也较重。实践中会有一些人抢劫赌场,我们知道,地下赌场是犯法的,那抢劫地下赌场犯法吗?抢劫罪如何量刑?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

    2024-12-11 03:16:52
    52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