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潘骑行有某平台标识的外卖送餐车在十字路口与骑自行车的邓女士相撞,车辆翻倒在地,小潘和邓女士均在事故中受伤。经交警认定,小潘承担主要责任,邓女士承担次要责任。邓女士将小潘、该代送服务部一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交通事故损失9万余元。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骑手的电动车外观标识、工资结算单等均显示,小潘对外是以代送服务部的名义接单、送餐。事故发生时,小潘也身着代送服务部的统一制服,符合在履行送餐职务途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情形,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因此,代送服务部应对小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邓女士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法院判令代送服务部承担邓女士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70%。
外卖送餐交通事故多发,与现有外卖行业整体发展、社会整体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均相关,为了平安外卖的实现,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外卖平台、配送公司、骑手自身树立交通安全等意识。据媒体报道,上海公安交警实现约谈制度,通过约谈外卖平台,要求送餐外卖企业做到落实全员培训签约,提升骑手交通守法和安全意识,完成签约承诺才能接单;保证所有外卖车辆按规定注册登记;建立骑手身份识别系统,确保一人一车一证一码;建立骑手交通文明计分制度,按照骑手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设定相应记分分值等。只有从行业本身发展出发,才能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
二是建议骑手投保商业险。现已有保险公司推出针对外卖骑手的商业险,险种含“意外身故、残疾”、“住院医疗”、“第三者责任”等,对事故中无论是骑手本人的损伤还是受害人的损伤均有所涵盖。据媒体报道,几大网络平台均可为骑手办理上述保险。因是商业险,理赔范围、情形等多用合同约定,骑手在投保之前,需仔细约定相关条款,尤其涉不赔偿的情形。
三是建议用工企业规范用工制度,骑手本人留存雇佣证据。发生事故后,用工单位往往会推卸责任,加之现有骑手工作模式多样,诉讼中确有无法认定雇佣存在的情形,如未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则由骑手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uduzhe.cn/fbeddC2pRUARXBw.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