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常重要的行政文件,在创业开公司的时候,就必须要有营业执照才可以的,营业执照如果不用了可以进行注销,而且还可以注销,那么具体流程是如何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师工作站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网上注销营业执照是可以的吗?
一、网上注销营业执照是可以的吗?
个人营业执照可以通过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进入来完成注销。打开该营业执照申领所在的区域登录进入,点击注销并按照页面给出的步骤提示即可完成注销公示。具体的注销公示方法如下:
1、在电脑上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到其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2、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该网站,点击右上角的导航,选择所在的区域进入。
3、然后在出现的页面中点击底部的企业信息填报按钮。
4、在出现的页面中输入营业执照号码以及联络人等信息点击登录。
5、登录进入到该网站后台以后点击注销公告填报。
6、页面跳转以后点击简易注销填报。
7、在出现的注销公告界面中选择注销原因以及输入清算组联系电话号码。
8、再继续在清算组人员中输入清算人员名单并点击预览按钮。
9、页面跳转以后可以看到注销公示的预览页面,确认无误以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按钮。
10、此时页面弹出注销公告提交成功的提示消息,点击确定按钮。
11、这时页面跳转以后就可以看到本次提交的营业执照注销公告已经发布成功了,等待公示期满即可完成正式的注销。
二、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如果一个公司已经面临着解散或者破产,那么公司的营业执照也是需要注销的,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需要注销,也可以直接到网上国家企业相关信息办理大厅去,按照流程跟着提示操作来注销自己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一旦注销,当事人想再次用该营业执照,大家就必须要重新办理,所以需要想清楚。
营业执照能在网上注销吗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怎样
一、营业执照能在网上注销吗?
网上是不可以注销营业执照的。现在工商部门还没有开通通过互联网注销营业执照的服务,因为有些材料是要原件的,网上无法做到。
如果不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了,要注销营业执照的话,有两种情况: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直接到所辖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的工商所办理。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要将各种相关债务处理后,再刊登企业注销公告,公告期结束后到所辖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二、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怎样
注销工商营业执照,虽然各地具体手续有所差异,但主要手续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形成同意注销清算决议,同时成立清算组。
(二)注销国家税务登记
1、到税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税务注销登记申请表。
2、税务机关登门核实税款(增值税)清缴情况和发票使用情况。
3、如无问题,税务部门出具同意注销通知单,同时收回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发票购买证,缴销未用发票。
(三)注销地方国家税务登记
1、到税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税务注销登记申请表。
2、若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税务局缴纳,需要审计事务所出具所得税纳税鉴证报告。
3、税务机关登门核实税款清缴情况。
4、如无问题,税务部门出具同意注销通知单,同时收回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发票购买证,缴销未用发票。
(四)连续三次登报声明公司注销事宜,以通告相关单位清算往来款项。
(五)清算组清算债权债务、进行资产分配清算,编制清算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六)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
(七)携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工商注销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算审计报告、国/地税的同意注销通知单和登报声明的报纸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三、公司营业执照注销多少费用
营业执照注销工商部门是不收钱的。在哪个媒体上做声明,哪个媒体收钱,多少不等,需要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完税证明、债权债务清理完毕证明。
营业执照怎么在网上注销
法律常识:
个体户营业执照不能在网上注销,只能在线下注销。流程为向登记机关递交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信息等资料。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予以注销。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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