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可能很多人都会委托他人为自己创作一些作品,这就是委托作品,作者都希望在作品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表明是自己创作的。那么,委托作品署名权的归属是如何划分的呢?今天,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委托作品署名权的归属是如何划分的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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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以上内容由法务时刻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法务时刻致力于为大家打造优质的咨询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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